详解CDR专题报告之二:独角兽召集令正名CDR,聚焦新经济领域-20180331-财通证券
本报告深度解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关于开展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试点的若干意见》,明确CDR制度安排,为独角兽回归A股提供路径。核心亮点:1)明确境外注册红筹企业可通过CDR境内发行股票;2)试点企业聚焦七大新经济领域,包括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3)列出符合要求的境外上市企业(腾讯、阿里、百度、京东、网易)及未上市独角兽(蚂蚁金服、滴滴、小米等);4)分析CDR短期资金冲击或达万亿,并指出独角兽将加速成长股分化。适合投资者、券商研究员、金融从业者及关注新经济政策的人士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