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研究报告:海南自贸港金融有序开放的经验借鉴
聚焦专题研究报告:海南自贸港金融有序开放的经验借鉴。此后,新加坡逐渐放松对金融机构的管制,1973 年单独设立离岸执照颁给外国银行,鼓励境外银行在新加坡设立分支机构开展离岸交易;20 世纪 80 年代末放宽外商拥有新加坡本地经纪商股权的最高限额,以及外资持有当地银行股权的份额限制,鼓励国际金融机构在新加坡设立区域运行总部。2004 年迪拜国际金融中心(DIFC)成立,采用普通法体系、允许 100%外资、拥有独立监管机制,吸引银行、保险、资产管理机构、家族财富办公室、对冲基金、金融科技企业等机构入驻。新加坡、迪拜、中国香港金融开放的历程和经验可以作为海南建设自贸港的有益借鉴:一是立足本地优势推动金融开放,二是鼓励国内外金融机构落地,三是发展离岸外汇交易,四是营造公平透明的法治与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