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权利与资本市场治理系列:股东投票权基础与监管框架,从制度设计到投票新规
聚焦股东权利与资本市场治理系列:股东投票权基础与监管框架,从制度设计到投票新规。摘要:2025 年 5 月,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参与上市公司治理管理规则》(以下简称“《治理规则》”),首次以强制性自律规则要求公募基金在持股达到一定比例时必须行使表决权,并须于每年 4 月 30 日前公开披露上一年度投票情况。东方证券绿色金融研究院联合秩鼎在本报告中梳理了股东大会制度与投票基本流程,对比国际主要司法管辖区的投票监管框架,重点解读中国 2025 年新规的核心条款与监管转向逻辑,阐明投票权从程序性权利向实质性影响力转化的路径与条件。《治理规则》确立了强制投票触发条件(持股 5%以上的 13 类事项)、年度强制披露(每年 4 月 30 日前)、利益冲突防范机制和五年存档义务,构建了完整的制度闭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