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并分立企业所得税处理新变化——国家税务总局2026年第13号公告解析
聚焦合并分立企业所得税处理新变化——国家税务总局2026年第13号公告解析。13号公告的核心变化及解读13号公告在59号文的框架基础上,针对重组中的企业合并、分立业务的企业所得税处理作出关键调整,核心突破在于引入“部分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机制,将一致性要求的范围从“全体股东”放宽为“部分股东”,并建立起分层分类的适用规则。13号公告突破了“全体一致”的束缚,允许合并、分立业务在满足一定持股比例条件的前提下,部分股东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部分股东适用一般性税务处理,从而大幅提升了重组税务处理的灵活性。2026年12月,K企业转让甲企业全部股份,则对应的合并前乙企业4%股份未达成一致,达成一致比例下降为47%,导致该项合并不能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居民企业甲及其他相关居民企业股东均需进行纳税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