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心翼申-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重庆美心翼申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的法律意见书
聚焦美心翼申-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重庆美心翼申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的法律意见书。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 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本次交易项下的标的资产为荆剑、程雪梅、韩育锋、蒋慧卿、曹宝红合计持有的金鼎公司 100%股权,Paul Schnaberich、Tong Kin Shing 合计持有的鑫宇精工 17.71%股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