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深度报告】城投转型背景下的“类城投”发债新面孔
聚焦【债券深度报告】城投转型背景下的“类城投”发债新面孔。压降 87%、辽宁压降 85.2%、甘肃压降 81.3%、安徽压降 80%以上、江西退出346 家、湖南退出 304 家、河南退出 251 家、陕西 170 家、天津 53 家、宁夏融资平台数量明显下降。新增主体中,国资运营、产投主体、城市综合运营主体分别有 32 家、266家、102 家,占比为 8%、67%、26%,此增长一方面源于城投融资严监管之下,部分主体寻求通过下属子公司作为产投主体进行发债,另一方面也是城投转型政策推进的成果体现。3、新增“类城投”发债主体资金 85%用于偿还有息债务,包括偿还公司自身及子公司有息债务、统借统还等方式,仅 15%的主体资金用于项目建设运营和股权投资资金置换等,实质性转型工作仍需深化推进。